龙山基本药物让利百姓310万元
“以一般感冒为例,以前平均要花费30多元钱,现在只要10至20元就行了。”10月9日,龙山县桂塘中心卫生院负责人向显成这样对比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1至9月,该县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达624.7万元,同比减少153.05万元,下降18.50%,直接让利群众310万元。
龙山是全省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之一,去年1月31日正式启动。今年以来,该县继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为确保这一制度顺利实施,该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此制度的实施。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该县制定出台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增补基本药物询价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暂行)》,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另外还利用电视、网络媒体及三棒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统一制作了基本药物目录和价格公示牌发放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悬挂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还建立了月报告制度,各基层医疗机构每月向县医改办报告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全县乡镇卫生院均建立了药物分类管理制度,做到基本药物贴专门标识、明码标价,备专用药柜,摆放在显眼位置,并将原库存药品实行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分类管理。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药物范围。与此同时,逐步增加基本药物的品种和使用比例,各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由最初能够使用的160余种增加到250种,基本满足了乡镇卫生院临床用药需求,群众看病的药品费用大大降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制度,由县药品监督部门对基本药物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杜绝不合格的药物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确保用药安全。.
根据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该县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核定基本药物目录、核定收支、核定绩效工资”的财务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予以补偿;基本医疗服务收费,主要通过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对核定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县财政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既严格实行单位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与政府经费补助相挂钩;又严格实行岗位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相挂钩,确保制度实施取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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