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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被授予全国“诗词之州”

作者:凤凰古城旅游网 来源:www.i7fh.com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5日

    11月30日,中华诗词学会在湘西自治州举行全国.诗词之州.授牌仪式,湘西州成为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首个“诗词之州”。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宣奉华,中华诗词学会顾问、省诗词协会会长赵焱森为我州授牌。州委副书记、州长叶红专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中华诗词学会办公室副主任邵惠兰,省诗词协会常务副会长周成村,省诗词协会副会长廖奇才、汪德辉,以及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曹世凯,州政府副州长艾可知,州政协副主席田岚,吉首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贺建军出席会议,州政协原副主席、省诗词协会副会长、州诗词楹联学会会长熊福主持会议

    近年来,湘西州委、州政府加快文化强州建设,注重民族文化和诗词文化发展,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大力开展“诗词之州”、“诗词之乡”创建工作。全州各级宣传部门正确引导,诗词楹联协会等组织主动作为,一大批诗词家和诗词爱好者积极开展创作活动,充分发挥诗词传承文明、服务社会、凝聚力量的作用,诗教传统得到继承和弘扬。

    经过考察,中华诗词学会认为湘西州符合评定标准,授予湘西州国家级“诗词之州”称号。同时,授予凤凰县国家级“诗词之乡”称号、吉大师院附小国家级“诗教先进单位”称号。宣奉华代表中华诗词学会对湘西州表示祝贺,并希望湘西州委、州政府以此为契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深入地推进“诗词之州”创建工作,使诗词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

    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叶红专就创建.诗词之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文化自觉自信。要以授牌为契机,继续加大“诗词之州”创建工作力度,突出特色,彰显个性,推动我州诗词文化繁荣发展。要把创建工作与推进文化强州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推进扶贫攻坚和富民强州紧密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支持力度,形成合力,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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