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委关于杨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组干〔2013〕13号
市直有关单位: .
经研究,同意:
杨洪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员会主任科员;
龚国政同志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科科长,免去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科长职务;
杨登胜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科长,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康锋辉同志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科长职务;
杨斌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免去王本宗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职务;
免去符敏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李梅芳、谢念利、赵尔斌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田仲贵同志任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吴锦红同志任市红十字会主任科员;
廖莉同志任市信访局接访科主任科员;
彭宇文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科科长,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科长职务;
免去钟毅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科科长职务;
田文军同志任市就业服务局主任科员;
张元初、申厚连同志任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主任科员。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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