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为切实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综合公安、执法、交通等部门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路段、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治理路段。209国道从城北高速公路下线至万寿宫路段,凤凰路、建设路、南华路、桔园路、虹桥路、土桥路等县城主干道。
(二)工作目标。建立.部门联动、主动作为、履职到位.的日常管理机制,确保城区交通不出现无故堵塞、车辆较长时间停滞现像。
(三)主要任务。重点解决6个问题:1、科学设置城区车辆停靠点,划线管理。2、加强以城北汽车客运站、栗湾停车场、原高级中学停车场、民俗园停车场等为主的客运站场交通组织管理和物价监督执法。3、解决旅游大巴车停放点问题。4、解决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工程车管理问题。5、解决乡村游车辆上下客站点问题。6、科学设置公交车站点。
二、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颜长文,副组长蔡龙、田小平。成员:滕召利、田茂富、龙廷作、滕永忠、向俊文、任真君、唐小平、廖洪全、龙建军、吴安祥、龙俊、刘奎。
三、任务分解
(一)县城区景区综合执法局
1、科学划定城区车辆停放区域,并组织实施到位。
王家寨至世景宾馆路段,除凤凰家苑路段靠西侧单边停放外,其余路段及人行道禁停任何车辆。
209国道世景宾馆至南华桥头段,实行全路段即停即走,严禁泊车。
209国道南华桥头至万寿宫路段,除民俗园至清沙湾方向实行车辆单边停放外,其余路段实行车辆禁停管理。
沱田三岔路口至虹桥路段,全路段即停即走,严禁泊车。
凤凰路、南华路实行划线停车,桔园路实行单边停放,南华门至南华桥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城区道路不得停放旅游巴士车、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工程车。
3、旅游巴士在城区内上下客之后分散至各社会停车场。将红旗新区划为旅游巴士临时停放点,执法局负责管理。
4、严格执法,组织对城区违章停车、占道经营、占道修车等行为进行处罚。
5、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制作城区禁停、禁行等交通提示标识。
责任人:龙廷作、廖洪全
(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1、打击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和套牌、假牌假证车辆等违法行为。
2、规范摩托车管理,打击摩托车追客、违章载客、私自改装、不戴头盔、超速行驶等行为。
3、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非客运车辆载客、三轮摩托非法载客。
4、查处出租车准驾不符,随意掉头和上下客不靠边停车行为。
5、209国道怀化方向入城车辆禁止直接左转上南华桥,一律经栗湾从凤凰二桥入城。
6、加强值班值勤和应急工作,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拥堵事故,维护交通畅通。
责任人:吴安祥、龙俊
(三)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1、加强客运站场管理。做好各客运站场交通组织疏导工作。城北汽车客运站车辆出站严禁直接左转入城。栗湾停车场收费栏杆后退20米,车辆出站禁止左转。
2、依法查处黑车非法营运载客行为。重点查处凤凰路兰径路段和南华门2处非法营运行为,在相应路段开展非法营运载客检查执法。
3、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查处非客运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载客行为。
4、取消老营哨、喜鹊坡等下坡急弯交岔路口公交车临时站点。
5、增开公交班线,引导怀化、吉首方向旅游运输车辆停入站场、游客公交入城。
责任人:滕永忠、龙建军、刘奎
(四)县旅游局
向旅游社宣传告知旅游车辆停放方案,协助执法局实施。
责任人:任真君
(五)铭城公司
乡村游车辆上下游客地点更改至凤凰路农业银行至锦锈凤凰酒店路段。铭城公司负责做好通知、组织工作,县执法局负责安排停车位。
责任人:唐小平
(六)物价局
1、与县执法局会研凤凰路等划线停车路段合理收费问题。
2、对县城区停车场收费进行价格暗访检查,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责任人:向俊文
(七)县城工办
1、协助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组织本方案的实施;
2、研究情况,在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方案试运行一周后,正式制定政府规范城区交通秩序通告。
3、组织有停车条件的独立院落单位开放大院,悬挂免费停放小型旅游车辆标牌,白天8点至下午8点免费停车。
责任人:田茂富
(八)县委督查室
1、负责通报机关单位公务车辆违章违规行为。
2、督查督办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责任人:滕召利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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